主治項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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癌症定義與誘因

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顯示,全球每年約有700萬人死於癌症。 而台灣地區癌症的死亡率幾十年來,也都蟬聯10大死因之首。因其多樣性且初期症狀不明顯。 當患者在發現身體出現異常時,往往已經延誤了最好的就醫時機,目前現代醫學以手術、化療、放療為主要手段,而手術並不能清除所有的癌症細胞,而化療、放療副作用大、成功率也低,且讓病人產生懼怕和痛苦。

癌症,簡單來說是人體正常細胞,由於外在因素或內在基因,而不受體內自律性約束,產生不規則的分裂、增生,這些增生的細胞會與機體正常細胞爭食養分,且極具侵略性,甚或複製蔓延至身體其他部位。癌症的誘因:

1.外在因素 2.內在因素 3.年齡
病毒感染、傷口感染、菸、酒、檳榔、醃製食品、黃麴毒素、藥物、環境因素(化學、空汙輻射)等等。 遺傳基因、先天免疫不足者 年齡越大,免疫越差,致癌機率越高。
建議一般在40歲以後,除定期健檢外,飲食與生活習慣更應特別注意以防止癌症的發生。

罹癌原因